食安新制再擴大,逾兩千家資本額達三千萬食品工廠全強制檢驗、追蹤追溯

連結:食安新制再擴大 逾2千食品工廠全得強制檢驗、追蹤追溯

食藥署今(13)日表示,分階段要求食品製造業者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辦理強制性檢驗建立追溯追蹤管理系統的新制,從今年起將全面納管所有資本額達3千萬元以上的食品工廠,目前全類別工廠約2000多家已全數納入。

食藥署的食品安全管理新制,「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主要是針對資本額達3千萬以上的食品工廠依業別分期程實施。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傅映先表示,其中108年1月1日起,包括了「調味品」、「烘焙炊蒸食品」、「營養補充食品」、「非酒精飲料」等4類食品工廠,有369家次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另「巧克力及糖果」、「食用冰製品」、「膳食及菜餚」、「餐盒食品」、「其他食品」等5類、566家次的食品工廠則應實施強制檢驗;而「其他食品」食品工廠791家次亦應於108年起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

傅映先指出,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全面納管了全類別的食品工廠,未來只要業者未按規定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或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可依法開罰3萬到300萬元罰鍰,若是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不實,更不給予限期改善,可直接開罰,以保障食品安全。

連結:食品製造,開啟管理新紀元(TFDA公告)

為建構完整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食品藥物管理署分階段要求食品製造業者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辦理強制性檢驗及建立追溯追蹤管理系統,其中資本額達3千萬元以上的食品工廠已於108年起全類別納管。

食藥署表示,「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係針對資本額達3千萬以上的食品工廠依業別分期程實施,其中108年1月1日起,「調味品」、「烘焙炊蒸食品」、「營養補充食品」、「非酒精飲料」等4類食品工廠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巧克力及糖果」、「食用冰製品」、「膳食及菜餚」、「餐盒食品」、「其他食品」等5類食品工廠應實施強制檢驗;而「其他食品」之食品工廠亦應於108年起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

連結:食品安全監測與強制檢驗(台美檢驗)

衛福部 2018 年 9 月 20 日以衛授食字第 1071302231 號公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原 18 類食品業者,根據公告內容再新增 19 類,合計共 37 類食品業者應實施強制檢驗,實施日期最快為 2018年 10 月 1 日,台美檢驗彙整相關資料,方便業者查詢自家公司是否需符合相關規範及其細節資訊。

小編評:台美檢驗有建立查詢系統,真的很方便耶(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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