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化庫存,農藥巴拉刈之使用與販售禁令,由今年延至明年2月1日實施

連結:農藥政策急轉彎!禁用巴拉刈延至109年

農民常用除草劑巴拉刈原訂於2月1日起全面禁止販賣及使用,但因盤點截至去年底農藥販賣業者及農民持有數量,屆期恐將無法使用完畢,故農委會決定將禁止販賣及使用期限延後1年。24%巴拉刈溶液將從109年2月1日起禁止販售及使用,33.6%巴達刈水懸劑則因數量不多,仍自今年2月1日起禁止販售及使用

防檢局副局長鄒慧娟表示,因防檢局106年公告將禁止加工製造後,民眾出於預期心理,業者生產較多,農民亦有囤積現象,仍有許多農藥存在民間,經防檢局本月15日最新一次盤點,截至去年底業者持有數量,若以往年平均使用量計算,仍需約1年始可使用完畢,故將禁令延後。

因巴拉刈自107年2月起禁止加工製造,以有效期限2年計算,至109年2月1日禁令生效時也必然過期,故農友無論如何一定得在此期限前用完;此外,因33.6%巴達刈水懸劑目前數量不多,故仍維持原公告,自今年2月1日起禁止販賣、使用。

禁令生效,若業者仍繼續販賣或儲存禁用農藥,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農民若繼續囤積使用,除將依法沒入,最高亦可處15萬元罰鍰,農民持有農藥應洽農藥生產、販賣業者辦理回收。

連結:巴拉刈退場政策不變,延長使用期限以降低囤積風險(農委會公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為強化劇毒農藥管理,減少違規使用,以達友善環境、維護生態,並兼顧生命關懷之目的,該局業已公告「24%巴拉刈溶液」自107年2月1日起禁止加工及輸入,並自108年2月1日起禁止分裝、販售及使用。惟因考量仍有許多巴拉刈產品仍留存於零售業及農民手中,屆期無法使用完畢,恐造成諸多風險,故公告將其原來販賣及使用之禁令延後1年,自109年2月1日起禁止販售及使用。

防檢局表示,由於巴拉刈具速效且便宜為農民所愛用,且因業者及農民之預期心理,致於公告相關禁令後有農民購買囤積之情形。為了解巴拉刈產品於市場上之庫存量,該局盤點最近一次(108年1月15日)由農藥業者陳報之生產及販售資料,經統計後發現,以往年之平均使用量為基準,目前市面上之巴拉刈,約仍需約1年始可使用完畢。

防檢局指出,巴拉刈退場的政策沒有改變,禁止加工、輸入及分裝的時程仍依原公告辦理,相關許可證業予以廢止。惟考量禁用後回收及查緝沒入之銷毀成本,與囤積農藥產生之滲露風險衍生污染等因素,且對於購買囤積之農民置於家中可能衍生不當使用之風險,該局決定將巴拉刈原訂於108年2月1日禁止販賣及使用之禁令,延後至109年2月1日實施,並呼籲手邊仍有巴拉刈之販賣業者及農民,在期限前儘速將其售出與使用完畢,以免屆時違反禁用規定遭受處罰,另使用時須穿戴合適的防護器具並注意使用安全。

小編評:這算是德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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