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日有民眾到家樂福天母店購買發糕,家中小孩吃了一口覺得味道不對,仔細一看才發現上面竟已長出霉斑,但明明還在保存期限,質疑品管有問題。台北市衛生局昨日派員稽查,又在現場架上找到4個長霉的發糕,原因是產品包裝標示應冷凍保存,業者卻放在常溫下,將依《食品安全衛生法》第15條處6萬元到2億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今日請業者到局說明發霉原因,結果是原廠包裝標示要冷凍保存,但家樂福卻放在常溫下導致發霉,由於發糕貨源來自雲林瑞期食品有限公司,將移請當地衛生局去查核製造廠。另查現場食材保存盒箱不潔衛生缺失,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將前往複查,如複查仍不符規定,將依法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