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抽驗油脂產品反式脂肪酸,一件沙拉標示為零卻檢出不合格

連結:北市抽驗反式脂肪酸 1件沙拉脂肪標示不合格

連結:北市查反式脂肪酸含量 查到早餐店沙拉含反式脂肪 竟標0含量

台北市衛生局今天(17號)公布「反式脂肪酸」抽驗,1件沙拉產品脂肪標示不符規定,衛生局10月份在烘焙、早餐、咖啡店、賣場等抽驗15件油脂類產品,結果位在羅斯福路3段的英仕堡師大店早餐店,其店的「沙拉」檢出反式脂肪酸(15項)1.25%,但產品外包裝標示反式脂肪為「0公克/100公克(法規規定小於0.3公克/100公克,才得標示零)」,不符規定。

衛生局表示,包裝產品標示不符規定,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標示不實則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業者將違規產品限期明年1月1日前下架改正完成。

另外這次抽驗15件油脂類產品,反式脂肪酸含量最高的產品為「安佳無鹽發酵奶油」2.89% 及「無水奶油」2.77%。

連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07年反式脂肪酸抽驗結果 1件沙拉產品脂肪標示不符規(台北市衛生局)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衛生福利部105年4月22日發布訂定「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規定自107年7月1日(以製造日期為準),「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若違反者將依食品安全管理法第15條之1第2項之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者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該限制為禁用「不完全氫化油」,並非禁用反式脂肪。臺北市衛生局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推動,加強稽查,並輔導業者降低使用含反式脂肪之食品原料,以保障市民健康。

反式脂肪來源有天然、人工,前者存在牛隻等反芻動物中,人工則來自氫化植物油,氫化目的是增加油脂穩定性、耐高溫,但若製程中氫化不完全,會產生危害心血管健康的反式脂肪,食品成分標示中有氫化植物油、半氫化植物油、植物性乳化油、精製植物油、人造奶油(黃油)、人造酥油(白油)或英文標示上有hydrogenated(氫化)等名稱者,就可能含有反式脂肪,應減少攝食該類食品。奶油產品一般使用於烘焙產品做為製程原料,其最終產品之反式脂肪量會遠低於檢出值。至於沙拉油、棕櫚油、油炸油、酥油、奶油、巧克力醬、奶油球等產品,其反式脂肪含量則因品牌不同而不盡相同。因此,提醒消費者購買時不妨多留意營養標示中反式脂肪含量,聰明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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