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抽驗湯圓、火鍋料、生鮮蔬菜及肉品等應景食材共58件,查到其中1件湯圓檢出防腐劑「已二烯酸 2.96 g/kg」超標,標準為1 g/kg,已依違反食安法第18條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攤商向衛生局人員供稱,湯圓是自己製作的,不知道食品添加物使用限量標準,才會過量觸法,以後不會再犯。
新北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表示,本次不合格的湯圓是三重路邊攤販自製,過去也曾遇過多數傳統攤商不諳法令,沒有保留相關交易單據、明細或傳票等資料的習慣,若沒保留交易憑證,將無法對源頭供應商或製造商開罰,就會針對販售業者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