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浚美商行賣過期兩年海鮮,業者有悔意,判決捐款國庫可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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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浚美商行負責人吳浚銘、陳美菁夫妻和3名員工,被控把已過期快2年的海鮮重新包裝銷售,流入7家外燴業者,估計有上百公斤過期海鮮被民眾吃下肚。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5人觸犯加重詐欺取財罪,但考量均坦承涉案,尚有悔意,被害人也表明不告訴,檢察官也同意捐款給國庫的緩刑宣告,所以給予緩刑。吳浚銘夫妻被依法判決各執行1年4月徒刑,均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15萬元。其餘3名員工,各執行1年2月徒刑,均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2萬6千元至3萬2千元,全案可上訴。

一審判決書指出,被告吳浚銘(48歲)、陳美菁(42歲)在台南佳里區經營「浚仁實業有限公司」、「浚美商行」,都由陳女掛名負責人,從事進口冷凍海鮮及本地水產品批發,營業10多年,年營業額8000萬元。

台南地檢署今年1月間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食藥署、南市府衛生局等搜索2家公司、2處冷凍倉儲及地下加工廠,發現業者正在地下加工廠將過期的沙蝦仁原料解凍,準備重新包裝,並貼上重製的有效日期標籤,當場查扣54箱逾期沙蝦仁。業者承租的兩處冷凍倉儲內,約1600公斤的熟凍龍蝦、鱈冰魚及黃金蟹肉管等過期海鮮食品,其中熟凍龍蝦已逾期近2年,全數由衛生局查扣封存。

衛生局查出,兩間公司已售出冷凍蟹腳肉、冷凍比目魚、小龍蝦等逾期食品約100公斤,流向為台南市的7家外燴業者,經查已全數用罄,進到消費者肚裡。這間食品公司販售的對象主要是坊間的熱炒店,及做外燴的業者,而100公斤的逾期食品,大多是供應路邊的辦桌、宴席。

吳姓夫妻,方姓會計、陳姓司機及陳姓員工共5人均坦承涉案,尚有悔意,法官考量被害人均表明不告訴,給予緩刑。

小編評:這案子阿…大家可以看下面連結複習一下…

台南市衛生局查獲「浚仁實業有限公司」「浚美商行」販售過期冷凍海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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