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欖油一向被視為健康油脂,萃取後的油渣還可以製成膳食補充品,但衛福部昨日公布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規範抗氧化成分「羥基酪醇」的含量範圍,並世界首創須標示「孕婦及嬰幼兒不宜食用」的警語,新制預計最快明年初上路。
衛福部昨日預告訂定「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的使用限制及其標示」草案,以有效管理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並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該草案將進行為期六十天預告評論期,以蒐集各界意見。
食藥署說明指出,預告內容包含訂定「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合的規定,其羥基酪醇含量為十五至四十%,每日使用量以羥基酪醇計為廿毫克以下,同時規範使用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的食品,其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顯著標示「孕婦及嬰幼兒不宜食用」的警語字樣。
食藥署組長潘志寬表示,目前世界各國雖未強制橄欖油渣萃取物的產品須加註警語,但專家檢視動物實驗報告發現,若攝取高劑量的橄欖油渣膳食補充品,恐致動物胚胎體重偏輕,因此規定這類產品的外包裝應以中文顯著標示「孕婦及嬰幼兒不宜食用」的警語。
連結:預告訂定「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草案(TFDA公告)
供食品原料使用之「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本品為油橄欖果實渣經熱水萃取、離心、濃縮、殺菌及脫水乾燥等加工步驟所製得。
(二)本 品 之 羥 基 酪 醇(Hydroxytyrosol)含量為百分之十五至四十。
(三)本品之每日使用量以羥基酪醇(Hydroxytyrosol)計為二十毫克以下。
使用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食品,其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顯著標示「孕婦及嬰幼兒不宜食用」之警語字樣。
小編評: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