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四物飲是藥或食品?立委要衛福部管一管(2016/06/14)
連結:四物飲、紅豆水中藥品當食品賣,立委要求把關(2016/06/14)
連結:保健食品應管控 立委:修法加強監督(2016/06/14)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市售許多飲品,含有四物、人蔘等中藥成方,是食品還是藥品,未來將針對食品中超過中藥材萃取的濃度等提出修法,要求食藥署、中醫藥司加強管控的力道。」。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國內食品、藥品的區分界線不清,甚至有些飲料中的中藥成分濃度偏高,長期使用恐怕會有健康風險,呼籲衛生機關應該嚴格把關。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長張景堯:超商能買到的紅豆水飲料,其成分赤小豆便是中藥材,「臺灣中藥典」紀載一天不能食用超過30公克,但一瓶紅豆水卻含有80公克,廠商未加註警語,天天喝更是有潛在風險。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則說,國人常有「藥食同膳」概念,部分中藥材提供料理或調味由來已久,目前食藥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一覽表」列入的人參、川芎等中藥材僅供調味使用,不得作為單一原料或主成分使用,且不能涉及中藥固有成分和自行任意組合搭配,僅能用調味使用。
小編評:其實廣告不實的部分,一直都有在管理,上網查四物飲的違規開罰紀錄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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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中藥危機/四物、四物飲藥品食品分不清 衛福部擬納管加註警語(2016/11/15)
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義守大學學士後中醫學系副教授施純全表示,「四物湯」是中醫的「固有成方」,使用熟地黃、白芍、當歸及川芎這四味中藥材,主要的作用在於補血調經,幫助改善因血虛引起的貧血、頭暈、手腳冰冷、臉色發白,以及痛經等不適症狀。民眾喝「四物飲」是希望得到四物湯的療效,但政府縱容廠商用這中藥固有成方的名稱去當食品賣,影射療效,籲衛福部應盡速管理。
台北市中醫師公會名譽理事長陳潮宗建議,四物飲應該要管理,否則就像任由民眾把藥材當飲料喝,「當然不行」,應列「成藥」管理,標示療效及副作用等;或將其列為「中醫師指示用藥」管理。另外,人蔘飲品、靈芝飲品這類以中藥材或草藥為基底的食品也都應該管理,或是加註警語。
另外像是「藥食兩用」的紅豆(赤小豆)具有消水腫的功效,一天食用量建議不超過30公克,但有些「紅豆水」產品一瓶卻標示80公克,若是天天喝可能造成腎臟負擔。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表示,四物湯是中藥固有成方,但是其四味藥材因廣為民眾做為藥膳食補之用,食藥署皆表列為可供食品使用的品項,可酌量添加於食品之中,因此業者取「四物」為產品名,但實際上原料、濃度皆與固有成方不盡然相同,准予以食品樣態販售。為解決此問題,中醫藥司已與食藥署討論,初步希望先從產品標示解決,希望廠商明示添加成分的劑量、並加註警語等。
四物飲或類似產品的管理應從法制面著手,應在《藥事法》或《食安法》中,針對這類可供調味或可藥食兩用的中藥材加以明確規範,讓食品業者有依循,同時也去掉可規避及模糊空間。
小編評:如果依照中醫師公會的論點去立法,台灣大概有超過一百家的業者要大爆走了。小邊也比較傾向標示清楚與濃度管制的方法去做會比較好,至少像白蘭氏、桂格、華陀這種大廠是有能力從外包裝標示上去符合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