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食安處昨天公佈今年一至三月稽查餐飲業衛生結果,共查核八六八家業者,初檢不合格有二成八,常見從業人員沒健檢、廚房環境骯髒、食材放地上、產品未覆蓋等不衛生問題,經複檢才合格。
食安處指出,稽查餐飲業包括攤販業、餐廳和飲料業、早餐店等,檢查人員、環境是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高達二成八必須限期改善、六成六現場輔導即改善,另六%是歇業,不合格業者未見知名廠商。
食安處表示,違規店家常有工作人員沒做健檢,也沒保持手部清潔,廚房環境未清潔消毒、容易有蒼蠅、蟑螂,天花板、牆面或地面髒汙,地面潮濕、積水,而且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放地上或沒覆蓋,可能遭受汙染,如果限期未改善,可開罰六萬至二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