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油品大廠、高雄強冠公司將精煉劣質油摻入豬油販售,4年前引發全台食安風暴,強冠董事長葉文祥被重判有期徒刑17年和5年可易科罰金刑,創我國食安案件最重刑度紀錄後,葉聲請再審並要求停止執行刑罰。案經最高法院審結,認定本案沒有推翻原確定判決的事實,及可動搖原有罪確定判決的重要證據未審酌,駁回葉的抗告確定。
本案起因強冠公司,4年前購入屏東地下油廠業者郭烈成收購動物飼料用油、餿水油、皮革油攪拌而成的劣質油品,改製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販售給全台285家下游廠商,不法獲利超過4000萬元,引發黑心油風暴,案經法院審判,2017年9月13日,葉文祥被依刑法285個「加重詐欺罪」,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摻偽假冒罪」,重判得坐牢的17年徒刑,和5年可易科罰金刑;強冠公司並被判罰金1.2億元確定,創下我國食安案件史上最重刑度紀錄後,葉文祥一度喝清潔劑自殺獲救。他不甘被判重刑,去年聲請再審和停止執行刑罰,為高雄高分院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