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規定,台灣加入WTO後每年最少必須進口十四萬四千七百二十噸的稻米,這些進口量其中65%由政府購入,35%由私人米商競標。政府購入的65%中,六萬到七萬公噸賣到法務單位給監獄犯做囚糧,有部分賣給米製品加工廠,因此通常很少儲存超過一年;廠商自行進口部分,則是以權利金標售方式進行。同業表示,由於權利金標售需要極大的資本,因此國內會得標的廠商大概都是那幾家大廠。
以二○一二年越南國際糧價每公斤十二.一二台幣換算,加上權利金後,一公斤越南進口米成本大約二十二至二十三元,美濃區農會總幹事鍾清輝表示,如果以國產米一公斤成本約四十元來換算,中間成本差了將近一倍。「如果混裝比例一:一,那每一公斤大概可以獲利九元。」若以混裝比例較小的七:三來推算,廠商一公斤也可以獲利五.四元。
這次查獲的「山水米」,其中更是「一粒台灣米都沒有」,換句話說四千噸被吃下肚的假台灣米是完全沒有混裝的「越南米」,若以成本差了十七元推算,廠商光是這個品項賣出後大約可以獲利六千八百萬。
小編評:這篇做出一些對農糧署比較大的指控(或著說影射),小編雖然對混米案義憤填膺,但卻也要說明一些想法…對於這類政府購入再標售給下游常商的產品,例如:液態乳或稻米,本來就是大廠商才玩得起的,畢竟競標就是價高者得,所以我不認為是圖利特定廠商。
小編比較關心的是,這些得力的廠商是否在有利可圖的狀況下,卻還依舊故我做錯誤的標示,讓消費者誤以為購買台灣米去賺取更高的利潤,畢竟在市場端的不誠實行為,才是真正需要被杜絕的。
有關進口商品標售配額的說明,大家可以參考下列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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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關稅配額標售進口權利核配結果(台灣銀行)-有列出各類配額標售的商品類型
- 我國稻米進口權利金標售制度之研究-說明WTO國際標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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