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油賣到大陸 大統判賠361萬

中國大陸廈門市貿易商「祥順和經貿發展有限公司」自2005年起透過林姓男子,向大統長基公司購買食用油在中國大陸各地銷售,光是2012年起至2013年黑心油案爆發時,1年多就購買1千餘萬元食用油,尚未銷售與回收油品遭封存達363萬餘元,該公司跨海向大統公司提告求償新台幣700餘萬,彰化地院判賠361萬651元。

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書指出,大統長基食品公司負責人高振利以攙偽、假冒方式販售不純油品,還在食用油中加入銅葉綠素,遭彰化縣衛生局勒令下架回收,廈門檢驗檢疫部門也要求進口商需回收下架,祥順和公司認為,大統公司故意攙偽、假冒,可歸責於被告之不完全給付,無法補正,共回收總金額達360多萬元油品,加上商譽受損,即使大統公司登報道歉,仍無法有效回復商譽,因此參酌被告2012年度營業銷售收入,要求商譽損害為340萬元,合計求償7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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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小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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