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江啟臣今(30)召開記者會,痛斥中國大陸香菇充斥市面,卻未標示產地,質疑現行逐批送驗的制度有盲點,因此呼籲政府儘速完成香菇產地取樣並建立鑑定資料庫。對此,農委會表示,目前有農產品產地外觀性徵的資料庫,但若要採集當地水土的科學鑑定,還需再與進口國溝通。
台灣一年自越南進口301噸香菇,約占台灣香菇市場5%,價格是台灣香菇五分之一,很多香菇是透過越南銷到台灣,合法掩護非法。目前市售香菇,只有台灣產的有產地香菇標章,進口菇都沒有,所以市場上充斥大陸香菇,但大陸香菇根本不能進口。
衛福部食藥署簡任技正蕭惠文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一般食品分為完整包裝及散裝,完整包裝者須標示產地、品名等資訊,散裝部分,若業者有登記營業執照,也須有標示,若標示不符,可依法開罰;販賣散裝食品,即使沒有公司或商業登記,也沒標示產地,並不違法。根據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的結果,民國105年到今年1月30為止,針對市售香菇標示做了500多件查核,合格率達98.5%。
消保處消保官指出,經第一波抽查市面販售的香菇,56件中,有45件為走私;第二波抽查香菇加工廠,12家業者中,有11家所加工的是中國香菇,另一家產品則因切成絲而無法辨識。
中國國民黨立委江啟臣上午召開記者會說,多年前他就已踢爆中國香菇冒充越南香菇自第三地轉進台灣的問題;民國106年自越南進口的香菇約301公噸,經過海關逐批送農糧署鑑定,沒有半朵是大陸香菇,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其實現在逐批送驗的制度存有盲點」,江啟臣說,目前自越南進口的香菇,雖需逐批查驗,但由於農委會只有大陸、日本、韓國香菇的性狀資料庫,欠缺越南香菇的性徵特色資料,導致比對鑑定時,無法百分之百確認是大陸香菇或越南香菇;要求政府儘速完成香菇產地取樣,並建立鑑定資料庫。
與會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作物生產組組長方怡丹表示,農委會會協助初判進口產品在外觀等性徵上的比對,第一階段比對沒問題後會答覆海關;若海關仍有疑慮需進一步鑑定,農委會可提供第二階段的成分分析,採集產品產地的水土,以科學鑑定做進一步的比對。
方怡丹表示,目前越南香菇在外觀上的比對沒有問題,至於進一步的水、土等採樣的科學分析,則還在努力與越南協調當中;以農委會的立場,希望能有更多的資料,來降低誤判率。她也說,農委會是協助鑑定,海關仍需查證其他產地資料,才決定是否放行。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組長戴婉蓉也在會中說,國貿局會積極協助,若到了當地進行採樣,也會全程陪同,協助翻譯。
台中新社農會表示,台灣香菇有具香氣、表面皺摺、長菇柄、內部皺摺為黃色及含水率低等特徵,消費者可藉此分辨、選購。台灣香菇與中國香菇的差異,在於台灣香菇有股香氣、表面有皺褶、菇柄較長、皺褶為黃色且含水量低,有一折即斷等特點;中國香菇則是有股霉味、表面較平整、菇柄短及皺褶為褐色且含水量較高,難以折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