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普尼蛋事件裁罰51件,其中彰化縣占15件,但縣府迄今仍未開罰,農委會防檢局數次函請縣府儘速處理。縣府防疫所表示,為釐清樣態花了一些時間,這一、兩週就會開出罰單。
衛福部昨天預告芬普尼在雞蛋中的殘留值為10 ppb,預計最快4月公告施行。農委會官網的專區顯示,去年芬普尼蛋事件裁罰51件,其中彰化縣占15件最多,但彰化縣迄今都還未執法。防檢局副局長施泰華說,已數次函請彰化縣府儘速處理。
芬普尼事件裁罰的法律依據有三,擇一執行,包含「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條之1,裁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農藥管理法」第53條第5款,裁罰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以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2款,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
多數縣市裁罰6萬元是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條之1;屏東縣開罰3萬元則是引用行政罰法第8及18條,考量不知法規、按情節或是受處罰者的資力等因素,對半裁罰。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長董孟治指出,彰化縣芬普尼雞蛋件數最多,一直沒開罰是為了釐清這15件屬於哪種樣態,花了一些時間,這一、兩週就會開出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