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黎兒表示,送至蘭嶼或保存在核電廠的低階核廢料每公斤輻射含量100貝克以上,但目前國內食品輻射污染容許量為每公斤370貝克,是低階核廢料的3.7倍髒,呼籲政府應修法,參考國際間較嚴格的作法,將標準調為每公斤100貝克。
針對外界質疑國內食品輻射污染容許量標準較日本寬鬆,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區管中心主任馮潤蘭解釋,主因為日本是發生核災的災區,因此後來才將容許值從每公斤500貝克降為100貝克。
馮潤蘭表示,一旦超過上述標準,日本政府是不會讓該類產品出口,台灣海關在檢驗日本食品時,也會參考日本那套標準。
連結:食品含輻量 食藥署必要時檢討
小編評:作家拿低階核廢料的標準值來類比食物,非常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