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原料製「蝦味先」,裕榮食品四人遭起訴,沒收犯罪所得兩千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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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蝦味先」使用過期原料 裕榮食品88歲老董等4人起訴

國內知名零食「蝦味先」製造商裕榮食品公司,涉嫌以過期原料或添加物製成食品販售,高雄地檢署依違反《刑法》詐欺取財罪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負責人洪宗喜、廠長蘇天進、副廠長廖明松、採購經理謝建平,由於檢方認為犯罪情節重大,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犯罪所得2548萬餘元。

檢方調查,裕榮公司洪姓負責人、蘇姓廠長、廖姓副廠長與謝姓採購經理4人明知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物之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須有完整的處理、標示、驗收、追溯或追蹤記錄,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避免食品或添加物逾越有效日期,竟涉嫌從2014年5月間起,為降低成本,容任員工,自倉庫內領取已逾有效日期1至3年不等之製造「蝦味先」調味粉使用之無水檸檬酸、柴魚粉等食品添加物及原料,及製造「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之原料紅麴粉後,分別製成泡菜、墨西哥煙燻、日式照燒、蜜烤魷魚等口味之「蝦味先」及紅麴口味之發芽大豆養生粉後,再以每包10元不等之價格,販售予不知情全台百貨公司、超市、商場、零售業者,再轉售予不知情之通路商及不特定消費者,共賣出254萬8012包,以批發價格每包約10元計算,至少詐得2548萬120元。

另高雄市衛生局則監督裕榮公司確實銷毀所回收下架涉使用逾期原料製造之產品,以保障人民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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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陳建榮指出,裕榮公司在9月25日申請復工並在稍後完成罰款繳交。衛生局在收文後發現業者的申請資料仍有缺漏,要求業者補正,公司於10月17日、18日、19日多次補提交缺漏文件。

衛生局說,業者補正的資料包括矯正預防措施、倉儲管理、退貨管理、不合格品管理、原料等報廢程序書、原料及食品添加物冊、配方表及病媒防治相關施作紀錄等文件。

10月30日會同經發局辦理聯合稽查,現場稽查結果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的情形,衛生局在11月3日函覆同意業者製造復工,並要求確實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裕榮公司內部指出機具和人員還要試運轉。高雄市衛生局已將該業者列為高關注名單,年底之前會密集進行不定期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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