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標檢局5月所擬「一般民眾用呼氣酒精測試裝置-要求與試驗法」國家標準草案顯示,標檢局建議訂出酒精濃度吹測值達0.1毫克/公升就超過容許值(法規定達0.15毫克違規);且建議酒測器不顯示數值,以顯示紅、綠燈判讀是否超過容許值;並另定允差值0.03毫克,也就是說,即便體內酒精濃度只有0.07毫克/公升,仍可能顯示紅燈。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指出,經與工研院、標檢局、酒商及酒測器廠商討論,因喝酒後酒精濃度需要時間反應,很可能發生商用酒測器顯示OK,但上路後被臨檢,經警用酒測器吹測卻違規,因此訂定更嚴格標準。不過,道安會指出,基於力求檢測精準、降低爭議,仍建請標檢局再研議標準。
有關在餐廳推行商用酒測器的爭議,除了由誰負擔儀器的檢修校正維護成本;不外乎就是商家若要負酒駕連帶責任,卻不具備公權力,遇拒測客人容易滋生衝突。對此,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則回應,韓國確實有針對酒駕究源處理,提供酒精餐廳要有酒測器,若顧客酒駕肇事要連坐法,但目前國內仍先採鼓勵性質,希望餐廳積極幫客人酒測,預防酒後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