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體檢市售7款東南亞進口芒果乾,多達3款有效期限標示不實。
有民眾購買菲律賓CEBU宿霧芒果乾,發現中文標示貼紙與原包裝印刷的保存期限不同;《蘋果》搜尋大台北市售7款東南亞芒果乾,有3款貼紙標示期限比包裝標示的還久。衛福部食藥署將要求各衛生局全面了解東南亞芒果乾問題,不排除擴大稽查。
在北市中山北路買的宿霧芒果乾,確實如投訴者所述標示不實。在北車後站買的泰國R&M芒果乾,貼紙標示保存期限18個月,撕開後包裝印刷保存期限僅1年。在新北市華新街買的忘情牌緬甸芒果乾薄片,包裝正面標示有效日期為今年12月31日,背面貼紙卻標示到明年12月30日。
日前接獲檢舉稽查發現,統賀食品進口的R&M芒果乾及明謙貿易進口的宿霧芒果乾,中文標示效期與原包裝不同,統賀業者稱因分裝沿用舊包裝,明謙業者則指新進人員誤貼標籤。
新北市衛生局今稽查也確認忘情牌緬甸芒果乾薄片標示不實,進口的發路達國際貿易業者坦承員工貼錯標籤。因3家業者均涉標示不實,將依法開罰4萬到400萬元。
新北市衛生局接獲通報,上月30日派員前往位於中和區華新街的「曼第一雜貨店」,陳列架上有5包「忘情牌緬甸芒果乾薄片60公克」產品,稽查人員發現外包裝有效日期有雙標示情況,原本外包裝保存期限為2017年12月31日,但是中文標示卻被竄改成2018年12月30日,當場要求下架。
衛生局約談進口商發路達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到案說明,負責人聲稱是緬甸出口商誤將已經設定好效期的案內產品中文標籤,貼至即期品(EXP:31.Dec.2017)所致,將依《食安法》第28條規定,處4到4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