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籍呂姓男子昨天深夜11時55分搭機自日本返台,入境前行經海關檢查台時遭到攔查,海關在他的托運及手提行李內查獲日本生鮮和牛肉(總淨重38.9公斤)及超量藥品與健康食品乙批,因呂男未申報也沒有輸入許可書,所有物品當場沒入。
台北關表示,按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規定,生鮮肉類入境時應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構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不得攜帶入境;違反規定者,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物品則沒入銷毀。據了解,目前日本和牛肉在台灣一公斤的售價約7千元,呂男攜帶38.9公斤的和牛肉闖關,在台售價約台幣27萬元,但日本和牛在日本的售價僅台灣售價的三分之一。
呂男攜帶超量藥品部分,按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非處方藥西藥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得超過36瓶(盒、罐、條、支)。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最多12瓶(盒),同樣以不超過36瓶(盒)為限。若攜帶藥物經檢驗含偽藥或禁藥者,將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論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