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形眼鏡屬第2等級或第3等級醫療器材,依法不能於網路販售,台北市衛生局昨公布下半年稽查結果,露天拍賣網站8件、奇摩拍賣網站和痞客邦部落格各2件,及shop2000、蕃薯藤天空部落格、PChome商店街各1件,共15件違規,已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刪除違規網頁。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技正李慧芝指出,yam蕃薯藤天空部落格、痞客邦2件個人賣家,在部落格刊登訊息,再連結到其它網站販售,且都未留下真實姓名,因此衛生局無法查明負責人,已移送檢警調偵辦;於奇摩拍賣販售嬌生隱形眼鏡的個人賣家為初犯,則對其加強法規宣導;其餘12件設籍於外縣市的賣家,移請該縣市衛生局處辦。
根據藥事法規定,隱形眼鏡屬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醫療器材列管,不得在網路非實體店面販售,可處3至15萬元,若販售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的隱形眼鏡,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北市衛生局主秘許朝程表示,第二級醫療器材只有開放體脂計、保險套、隱形眼鏡保存液、耳溫槍等可以網購,其餘依法不得在非實體通路販售,就算實體通路,也應該有藥商許可證,始得販售。
日拋式隱形眼鏡屬於第二級醫療器材,周拋式隱形眼鏡則列第二及第三級,硬式隱形眼鏡屬於第三級醫療器材,必須以單項產品認定,在網路上販售隱形眼鏡全屬不合法。
小編評:其實我覺得網拍平台也要負很大的責任,既然這些商品不能以個人名義販售,平台應該要有可以管理不予上架的機制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