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21日)排定審查行政院版的「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
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處長袁紹英表示,修法通過後
將依「國家化學物質登錄管理與資訊應用機制推動方案」所蒐集的化學物質清單為基礎
法規中「既有化學物質」將達7萬9,000多種
會要求使用這些化學物質的廠商儘速登錄物質安全資料
因過去RCA工殤事件、塑化劑風波之先例
有毒化學物質顯見並非只存在於產業、實驗場所之中
而是更貼近一般人、勞工的生活
民間團體長期以來為推動毒物資訊公開化而努力
但因環保署所擬定的政院版本並無達到資訊透明之作用
即送入立法院環境衛生委員會進行審議,企圖過關
而於20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對於「跛腳」版本的《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暫時停止審查
其中民間提出應檢討的一項是: 不應留予「商業機密」而使產業除去登記「所有」化學物質之責任

來源: 化學品登錄標準 我比歐盟寬鬆千倍
環保團體「綠色和平」昨突襲環保署,並掛布條抗議,指年底即將上路的化學品登錄標準比歐盟寬鬆百倍,恐成為安全管理漏洞;事實上,根據八月底草案內容,我國標準最高,竟比歐盟寬鬆千倍。環保署則回應,草案考量國內企業規模不如國外,才未比照歐盟標準,但保證年底推出時會更嚴格;對此學者批評,「環保署又不是經濟部」,應站在保護民眾立場比照歐盟辦理
根據環保署在八月底預告的「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草案,業者每年製造或輸入化學物質達一萬噸以上,應提出環境、健康危害及暴露風險評估;「綠色和平」污染防治專案主任賴倩如表示,歐盟REACH法規規定,只要每年輸入超過十噸,就要進行評估,質疑:「為何歐盟可以做到,台灣不行?」
「環保署又不是經濟部。」台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指出,台灣人口稠密,標準應比歐盟更嚴,而非站在廠商的角度考量;他認為,草案標準「完全不合理」,國內很多專家可以做檢測,環保署應以保障環境與消費安全為第一考量,比照歐盟標準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