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化學變天然? 防蚊用品9成沒查驗登記
天然?歐護防蚊液含「敵避」 廣告不實!
消基會表示,「歐護天然蘆薈防蚊液」在包裝上標示「天然」字樣
但是根本沒有蘆薈成分,甚至含有化學成分「敵避」
消基會認為,歐護恐涉及「公平交易法」的「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但是歐護卻是唯一具有衛生署查驗登記的產品
可擦於皮膚上
其餘沒有取得衛生署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防蚊液,只能噴灑在四周環境、物品上,不能直接接觸人體
來源: 標榜天然 防蚊液疑廣告不實
歐護製造商「台灣莊臣公司」回應
7月已獲環保署核准更名為「歐護蘆薈防蚊液」,未來產品上不會再有「天然」字樣
來源: 別擦錯!先塗防曬15分再用防蚊液
夏季若同時有防曬和防蚊需求,也要在塗抹防曬品15分鐘後再使用防蚊產品
以免彼此產生化學反應,引發過敏或神經中毒甚至昏迷
連結:有關防蚊類精油之產品屬性為何?【發布日期:2010-11-30】 :藥品及新興生技藥品組
有關防蚊類精油之產品屬性,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2.2.18衛署藥字第0920313818號公告,考量本類產品具揮發性質,作用短暫,對使用民眾不致有健康上之影響,暫不列入藥品(人用)列管,且依據「藥事法」第69條規定,非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如舒緩肌膚不適感)。另外,使用於人體皮膚上之其他類「防蚊液」製品,產品用途如係直接塗抹或噴於人體皮膚上,作為「防止蚊蟲叮咬」用途,仍以藥品(人用)列管。
如果涉及環保署管理則看下列這則法規: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101年10月5日衛署疾管防字第1010200840號函辦理。
二、衛生署核可之防蚊藥劑為含有DEET之蚊蟲忌避劑,為現今最有效且為全球最廣泛用於防蚊藥劑之成分。目前我國含有DEET成分之防蚊產品分為下列兩種:
(一)衛生署管理:中文名稱為「待乙妥」,標示字號為「衛署藥製」,可使用於皮膚上,核准之適應症為「驅除蚊、蒼蠅、蚤、蝨、水蛭等害蟲叮咬」,屬於藥局才可販售之指示用藥。
(二)環保署管理:中文名稱為「敵避」,標示字號為「環署衛製」或「環署衛輸」,只能用於環境上,屬於一般環境用藥。
三、依據衛生署92年2月18日衛署藥字第0920313818號公告,使用於人體皮膚上之「精油類防蚊液」製品暫不列入藥品管理,故應選擇衛生署核可之防蚊藥劑以有效避免病媒蚊蟲叮咬。
四、有關衛生署核可防蚊藥劑之品項,可至衛生署網站「西藥、醫療器材、化妝品許可證查詢作業」查詢,另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已委託台灣銀行辦理防蚊液共同供應契約(案號:LP5-990077),供參考運用。
關於環境用藥管理,整理了一些資訊:
環境用藥許可證查詢
連結:防蚊液噴肌膚 多無衛署字號
行政院衛生署於2006年7月6日出刊的「第四十二期藥物食品安全週報」介紹,市售的防蚊液分為「環境用藥」及「衛生署核准藥品」兩大類。
消基會表示,未取得衛生署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防蚊液,只能噴灑於四周環境或衣物、紗窗上;可直接用於人體的防蚊液屬於藥品,需經衛生署查驗登記。
因此產品若標示為「環署衛製」或「環署衛輸」屬於環境用藥,只能用在四周環境或物品上;若標示「衛署藥製」、「衛署藥輸」或「內衛成製」者,方可使用於人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