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修正多項「環保標章」規格,同意「鐵氟龍」使用引發環團反對

連結:環保標章開放鐵氟龍 環署挨批腦殘(2014/09/05)

連結:電鍋鐵、電熱水瓶 擬開放鐵氟龍(2014/09/03)

環保署公布電熱水瓶、電鍋的環保標章規格分別已有2年及7年的時間,但迄今都沒有申請環保標章的案件,環署檢討癥結是內鍋塗層的管制,決定放寬原本規定「不得使用俗稱鐵氟龍聚四氟乙烯」及「不得使用製造鐵氟龍原料之一的全氟辛酸類化合物

環署管考處說,鐵氟龍是經過調查環署毒化物管理及衛服部等機關,以及其他國家環保標章規格標準,都沒有直接管制鐵氟龍,因此取消內鍋塗層管制。但在電熱水瓶部分,增加管制產品可設定不同保溫溫度的設計,電鍋則增訂管制塑膠件塑化劑及不得使用鹵化塑膠。今邀業者開規格標準修正的研商會後,預計年底前可公告實施。

 

環保署管考處科長李奇樺表示,環保標章的用意是鼓勵坊間相對品質比較好的產品,而非設立一個業者都達不到的高標準。然而環保署公布電鍋、電熱水瓶環保標章規格標準多年以來,至今沒有任何一家業者提出申請,顯示相關標準似乎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環團質疑,美國環境保護署在2005年的科學諮詢議會中發現,在生產聚四氟乙烯過程中使用的全氟辛酸銨可能具有致癌作用,批評環署腦殘取消規範,難道就會有業者願意申請環保標章?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強調,鐵氟龍在高溫260度c的環境下就會變質,350度c以上更會分解,且報告指出其剝蝕物可令鳥兒致死,「並不是個好東西」。更甚者,坊間並不乏根本不須使用鐵氟龍的不鏽鋼電鍋及電熱水瓶,「證明問題不在鐵氟龍,而在環保標章宣導不利,環保署的做法根本是腦筋有問題。」

小編評:怎麼有種人人有獎的感覺?!


連結: 環署再推環保標章 擬更新多項清潔劑規格(2014/09/09)

上午環署舉辦新增「工商業用清潔劑」及修正「肌膚清潔劑」、「洗碗精」及「肥皂」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草案公聽研商會。提出比照歐盟標準、補充包以單一材質包裝等新管制依據,進行討論。

環保標章制度於1992年推出,獲認可為「可回收、低汙染、省資源」的商品或服務業,就能掛上環保標章。目的為配合綠色消費導向,讓消費者能清楚選擇有利環境的產品,同時也使販賣及製造之廠商,能因市場供需,自動發展有利環境的產品。累計至今,通過環保標章者,有14大類、128種商品及服務業,共10,255件;而目前標章有效者約5,000件。

環署管考處此次擬提出新增「工商業用清潔劑」與修正「肌膚清潔劑」、「洗碗精」及「肥皂」環保標章規格標準的草案。係由於大型辦公單位、政府機關、集合型住宅清潔所需,而工商業用清潔劑此次也納入管制。

「肌膚清潔劑」、「洗碗精」及「肥皂」三項則為個人與家用,也提出部分修改。「肌膚清潔劑」修正為「肌膚毛髮清潔劑」,將肌膚清潔劑、洗髮精與潤髮乳等範圍整合,甚至包括寵物毛髮。

「洗碗精」項則合併了規範項目大致相同的洗衣清潔劑、廚房浴廁清潔劑、地板清潔劑後統稱「家用清潔劑」,包含所有家庭衣物、器具、物品、場所的清潔劑,但並不包括高壓噴霧、蔬果洗滌產品。

「肥皂」項則修正PH值範圍,洗滌用為5∼10,香皂則為5∼9。

「肌膚毛髮清潔劑」、「家用清潔劑」兩項同樣也要求產品容器或補充包不得使用PVC等其他鹵化塑膠,且應為單一塑膠材質。目前市售清潔劑補充包包材多為複合材質,其實無法回收,因此無法取得環保標章。此次草案要求補充包改採單一材質,但業者普遍表示目前尚無技術做到。也有廠商提出廢清法,指出當中對容器的定義包括了本體、提把、座、噴頭、標籤,是否環保標章要求全部為單一材質,恐怕也待釐清。

而管考處將歐盟等國際管制的化學物、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都列入規範之內立意雖佳,但也有利用純天然橘子精油的業者指出,若依此規定,恐怕橘子精油將因為高濃度而不符VOC的標準,這些細節都需要環署再做考量。

小編評:真的是人人有獎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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