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及標準檢驗局針對市售鈕扣型電池抽樣28件進行檢測與標示查核,並在今天(7日)公布結果。相關樣品在外部短路檢測方面全數合格,但是有26件產品不符合商品標示規定,比率高達92.8%。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選購鈕扣型電池時,必須檢視廠商名稱、地址、規格,查看中文標示是否完整,不要隨意購買來路不明的商品,而且要將電池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以免誤食。
小編評:這新聞也寫得太簡單了吧!
消保處公佈,美國二○一○年誤食鈕扣電池案件高達三千四百件,達到最高點,而美國近五年間因誤食致死案件數成長四倍;日本過去四年誤食案件也超過九十件,去年超過三十四件,是最高的一年。
消保處也公布了紐西蘭政府商業部消保單位所拍的試驗影片,用兩片火腿將五顆鈕扣電池夾在中間,只需半小時,火腿片就燒穿五個洞,顯示鈕扣電池有走火危險,另外,紐西蘭也已發生數起孩童誤食鈕扣型電池案例 。
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鈕扣型電池正、負極會形成短路放電,進而造成火腿燒穿,且多含有重金屬汞、鎘,具腐蝕性,會灼傷消化道,導致組織壞死,甚至引起穿孔,而汞、鎘也有造成神經毒性、心血管疾病、傷腎或骨頭病變等疑慮,因此要格外留意。
消保官張志嵩指出,消保處跟經濟部標檢局抽驗市售鈕扣型電池二十八件,發現高達二十六件不符合電器商品標示基準及國家標準的標示規範,其中有二十一件沒標示警語(提醒民眾必須放在孩童拿不到的地方)。
小編評:這一篇新聞認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