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才在日前訂定法案,將輪胎胎紋深度列入汽車檢驗項目之一,規定汽車輪胎胎紋深度不得少於 1.6mm,大型重型機車輪胎胎紋深度不得少於 1mm,足見輪胎對於行車安全的重要性。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也宣布,修訂「汽車用輪胎」國家標準,規定超過製造日期 6 年的輪胎不得安裝。
小編評:因為很重要,所以分享給大家。
交通部才在日前訂定法案,將輪胎胎紋深度列入汽車檢驗項目之一,規定汽車輪胎胎紋深度不得少於 1.6mm,大型重型機車輪胎胎紋深度不得少於 1mm,足見輪胎對於行車安全的重要性。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也宣布,修訂「汽車用輪胎」國家標準,規定超過製造日期 6 年的輪胎不得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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