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抽檢遮光防護鏡,9成品質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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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檢局在台中、彰化地區的五金商行與賣場等商家抽檢10件遮光防護眼鏡,結果發現品質部分有9件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包括「遮光能力」及「視感透過率的差異」,另外標示部分則有9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項目包括「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

遮光防護眼鏡已列屬應施檢驗範圍,業者在進口或運出廠場前,須完成檢驗程序才能在市面上販售。有鑑於勞工在執行電焊等易產生強光的工作場合,遮光防護眼鏡若產品品質不良或標示不清易造成誤用與使用者眼睛嚴重受損。標檢局此次抽檢市售35元至150元不等的遮光防護眼鏡,依據國家標準檢驗「耐衝擊性」、「光學性質」、「遮光能力」、「視感透過率之差異」等品質項目,另依據前述標準及商品檢驗法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

品質不合格部分,其中「遮光能力」包括可見光透過率、紫外線透過率、紅外線透過率等,不符合情形分別為可見光透過率1件,紫外線透過率1件,紅外線透過率9件,另有1件其所附的護蓋透鏡的可見光透過率不符合。標檢局表示「遮光能力」試驗不合規定,表示該遮光防護眼鏡無法有效遮蔽有害光線,容易造成工作者眼睛傷害。

另外品質不合格項目,有4件因「視感透過率之差異」不合格,不符合代表該遮光防護眼鏡所使用的左右眼濾鏡,可見光透過率差異超過規格值,容易造成工作者眼睛不適。

至於「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共計9件不合格,其中有2件的本體與外包裝無中文標示,1件的中文標示不完整且外包裝遮光度編號為11,與濾鏡本體標示編號5不相符,以上3件皆無商品檢驗標識。另外有6件的產品名稱雖標示為太陽眼鏡,但其另標示適用「工廠作業用」等文字,屬遮光防護眼鏡類別,應適用「遮光防護具」的檢驗標準。

小編評: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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