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媽媽菜包染餿抗罰成功案,最高行撤銷發回更審

知名的劉媽媽菜包被桃園市衛生局查出使用餿水油未通報回收,員工還向媒體宣稱未使用問題油品,遭罰100萬元,打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劉媽媽免罰,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北高行還有多項疑點未查明,今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

劉媽媽菜包打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店家沒有主動通報義務,且員工為被動回應電子媒體提問,沒有宣傳、廣告之意,也不清楚進貨狀況,判劉媽媽菜包勝訴免罰。桃園巿衛生局不服,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依食安法等規定,店家有主動通報義務,此外,目前雖沒有具體立法定義「食安廣告」,但原審對受訪員工實際受訪內容、員工的階級是否為主管或基層員工,均未查明,因此今將全案撤銷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

 

小編評:附上舊新聞供參考。

誤用餿水油通報與否,「劉媽媽菜包店」抗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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