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甲苯擦餐盒 食藥署:可重罰1500萬勒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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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新的食管法可以罰1500萬,但也知道政府不可能去罰業者1500萬…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鄭維智強調,毒澱粉事件之後,食品衛生管理法已經修法、加重罰則,業者用甲苯擦拭餐盒,已經違反第16條「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製造、販賣、輸入、輸出或使用:一、有毒者。二、易生不良化學作用者。三、其他足以危害健康者。」。
食藥署今天也已經要求地方衛生局前往稽查,一旦屬實,除了可以開罰6萬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若認定情節重大,還可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最重甚至可廢止公司、商業、工廠的登記或食品業者登錄,一年內都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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