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監委:免洗餐具衛生標準寬鬆
監委程仁宏說,市售食品餐具或容器(刀叉、碗筷、湯匙、杯盤、吸管、攪拌棒等)材質及衛生安全,應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免洗筷另應符合「免洗筷衛生標準」。
他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基於經費、人力及風險高低考量,採逐年重點式抽驗,檢驗項目侷限於特定類別品項,沒有全面完整涵蓋可能健康危害風險因子、抽樣件數也過少,欠缺樣本代表性。
程仁宏指出,食藥署對於一次性使用紙製免洗餐具及免洗筷、一次使用的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沒有確實督導各縣市衛生局積極查核。
他說,前衛生署在民國100年(公元2011年)7月21日公告,從2013年7月21日後製造的一次使用的塑膠類食品容器,應依規定方式標示,但監察院2013年10月18日約詢相關機關時,現場陳列了星巴克及台灣高鐵的咖啡杯、茶水杯組,這些食品容器的標示卻不符合公告規定。
小編評:好久沒有餐具相關的新聞了,雖然這篇不是什麼大問題。
來源: 監察院調查「免洗餐具及含錳不鏽鋼餐具衛生安全管理」案說明
有關監察院調查「免洗餐具及含錳不鏽鋼餐具衛生安全管理」案,針對案內所指「檢驗品項未臻全面完整涵蓋、抽驗件數亦過少」等,食品藥物管理署會責成各縣市衛生局將市售一次性使用紙製免洗餐具及免洗筷、重複性及一次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容器具等產品之標示及衛生安全列入重點查核及檢驗對象,並加強督導。
不鏽鋼由不同金屬(鐵、鉻、鎳、錳、鉬等)依不同含量組合而成不同型號之鋼材。經查國際組織及先進國家包括Codex、歐盟、美國或紐澳等國家,未有針對各型號不鏽鋼中的錳特別訂定溶出試驗之相關規範。惟為使國人使用安心,食品藥物管理署會持續蒐集相關資料及國際管理現況,作為爾後評估修正相關管理政策之參考。
為使消費者獲得正確使用食品容器具之資訊,食品藥物管理署除已將「不鏽鋼食品容器具Q&A」發布於網頁 (網址: 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688#.Us6GWNIW1iM),並建置「塑膠食品容器宣導網站」,目前點閱人數已達1,284,024人次,已建構教育消費者正確使用觀念之平台。食品藥物管理署將依委員意見,持續擴充增補其他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材質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使網站內容日趨充實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