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府抽查「葡萄糖胺」保健食品,多件含量不足、添加物使用違規

連結:北市府公布葡萄糖胺口服液委託檢驗結果 多品牌添加物不實或過量(台北市政府法制局公告)

臺北市政府為保障消費者之健康權益,特委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調查與檢測市售葡萄糖胺口服液,共計抽樣40 種不同廠牌的葡萄糖胺口服液產品,並於今天公布檢驗結果。據抽驗結果顯示,一般葡萄糖胺液產品中,主要是添加葡萄糖胺鹽酸鹽(Glucosamine hydrochloride)為主,抽驗市售40件商品中,有10件實測含量低於標示含量,與標示含量差異最大者為速立固立谷膠濃縮補精,差異達86 %。

現代人為求飲食習慣方便,常在不知不覺情況下吃下會危害人體健康的防腐劑,本次抽驗有1件不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之規定;另有2件標示添加己二烯酸,但實際上卻是添加苯甲酸,經研究「己二烯酸」對人體的影響比較小,而「苯甲酸」過量或長期食用,則會影響肝功能,進入人體後,大部分在9~15小時內,會被代謝而從尿中排出,在標準使用範圍內,應不致對人體有害,但肝功能不佳者,仍宜減少食入量。

飲食中食鹽(主要是鈉鹽)的攝取量和血壓值有明顯的正相關,本次抽驗中共3件標示低鈉,但實測鈉含量卻高於低鈉的標準,至於產品實測鈉含量高於標示者共有11件。人工甘味劑,也就是「代糖」,許多研究發現長期食用大量的人工甘味劑,動物實驗可能會導致癌症,而抽驗結果仍有1件添加糖精過量。

民眾為了健康進行食補時,應注意選購的產品究竟為一般食品、健康食品或特殊營養食品,一般食品不得宣稱療效,健康食品及特殊營養食品均須經過行政院衛生署許可,對於檢驗不符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將移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行政程序調查。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消費者若發現選購的產品有標示不合法情形或因此產生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消保官將積極協助處理。有關選購食品、健康食品或特殊營養食品應注意事項,法務局備有宣導摺頁,歡迎大家至臺北市政府消保官室或消費者服務中心索取。

抽檢單位:台北市政府法務局
抽檢商品:市售葡萄糖胺口服液,共40 種不同廠牌的葡萄糖胺口服液
檢驗項目:葡萄糖胺鹽酸鹽(Glucosamine hydrochloride)、防腐劑、鈉、人工甘味劑
結  果:

  • 葡萄糖胺鹽酸鹽:10件實測含量低於標示含量。標示含量差異最大者為速立固立谷膠濃縮補精,差異達86%。
  • 防腐劑:1件不符合限量規定;另有2件標示添加己二烯酸,但實際上卻是添加苯甲酸。
  • 鈉:3件標示低鈉,但實測鈉含量卻高於低鈉的標準,產品實測鈉含量高於標示者共有11件。
  • 人工甘味劑:1件添加糖精過量。

連結:液態葡萄糖胺營養品 1/4標示誇大

葡萄糖胺鹽酸鹽實測含量低於標示:

  • 速立固立谷膠濃縮補精」,差異達86%,與標示含量差異最大者
  • 真固立
  • 葡萄王勇股王葡萄糖胺液
  • 李時珍葡萄糖胺液
  • 成大固立康液
  • 台鹽低鈉『膠原軟骨素─葡萄糖胺』
  • 速立固立谷膠濃縮補精
  • 得萊寶液態高濃度複方葡萄糖胺液
  • 合康舒健高濃度液態葡萄糖胺
  • 固立敏葡萄糖胺液
  • 鈣好葡萄糖胺飲

過量添加防腐劑:

  • 保濟堂「固樂沙敏─H液」

標示己二烯酸, 卻是添加會影響肝功能的苯甲酸

  • 固律根節天然葡萄糖胺液
  • 天然強本葡萄糖胺液

小編評:葡萄糖胺產品分三大類(一)lucosamine sulfate(硫酸鹽葡萄糖胺)為主成分之產品,在三大類中吸收能力最好,屬於藥品,可宣稱療效功效;(二)glucosamine free base(不含鹽類的葡萄糖胺)為主成分之產品,其吸收能力較差,屬於食品,不得宣稱療效;(三)glucosamine HCl(鹽酸葡萄糖胺)為主成分之產品,其吸收能力較差,屬於食品,不得宣稱療效。

而目前葡萄糖胺原料可以在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中查詢,資料如下:

微生物及其來源製取之原料▶葡萄糖胺鹽酸鹽(Glucosamine HCl) 由Aspergillus niger來源之幾丁質製成。
海洋動物、水產類、爬蟲類及其來源製取之原料▶N-乙醯基-D-葡萄糖胺(N-acetyl-D-glucosamine) (1)可食部位:殼;(2)為硫酸鹽類型態者不以食品管理。
海洋動物、水產類、爬蟲類及其來源製取之原料▶葡萄糖胺鹽酸鹽(Glucosamine HCl) (1)可食部位:殼;(2)為硫酸鹽類型態者不以食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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