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天宣布,8月將起針對全台77家國際觀光旅館內的餐飲業進行稽查,檢查食品業者登錄以及是否使用逾期原料、添加物等,違者最重可罰新台幣2億元。衛福部民國104年7月1日實施「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相關規定」,要求國際觀光旅館應有1廳以上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今年將首次對此進行稽查。
HACCP稽查將要求業者提出重要管制點及監測指標計畫書,以餐廳為例,可能就是食物中毒,並檢查是否落實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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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食藥署啟動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HACCP稽查專案計畫(TFDA公告)
本次查核重點為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專門職業及技術證照人員設置、食品業者登錄、是否有逾期原料及添加物等,並抽驗已調理完畢或即時供應之餐點,倘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相關規定者,將依法處辦。
衛生福利部於103年5月9日公告「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相關規定」,國際觀光旅館強制應有1廳以上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並自104年7月1日起施行,期間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例行性稽查。食藥署再次呼籲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者應確實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落實自主管理,除作業時應符合GHP及HACCP規定,其調理及供應餐點亦應符合衛生標準,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