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一位5歲女童日前和爸爸在路邊擺攤販賣自製的檸檬汁,小杯的50便士、大杯1英鎊(約40台幣)。結果卻有4位警察上前制止他們,警察表示他們沒有許可就不能在街上賣東西,更開出了150英鎊的罰單。女童媽媽事後就投訴媒體,認為警察不應該對5歲的小孩子開單。
國外許多網友紛紛針對此事發表看法,有人認為警察確實不該對小女孩開單,但也有很多人認為規定就是規定,就算是小孩也不能未經許可在路邊賣東西。更有網友批評,女孩的爸爸當時明明也在場,怎麼還讓小孩來承受這個罪名。
小編OS:歪國就是這樣,沒有許可連擺攤都不行…不過台灣在食品業者登錄制度開始執行後,其實也是不可以賣的,只是看有沒有執法單位要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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