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於4月份起,針對一般商店、便利商店、飲料店、餐廳及攤商等進行即食食品如:滷味、涼拌菜、截切水果、烘焙食品,以及市售飲冰品、冰塊及其他配料進行抽驗,檢驗項目為:衛生標準、防腐劑、著色劑、甜味劑,此次抽驗計113件,分別為即食食品40件、飲冰品及配料73件,其中即食食品6件、飲冰品7件衛生標準不符規定,衛生局已要求不合格廠商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依相關法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之罰鍰。
衛生局表示,衛生指標菌(生菌數、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常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或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若衛生指標菌超量,即表示食品受污染,或製程有衛生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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