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103年8月份市售及包裝場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檢驗結果
抽檢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與衛生局聯合分工體系
抽檢地點: 市售及包裝場農產品
抽檢商品: 農產品184件
檢驗項目: 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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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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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方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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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檢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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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判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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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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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3部授食字第1031900615號公告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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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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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3年8月7日部授食字第1031302248號令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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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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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6部授食字第1021950329號公告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菌劑二硫胺代基甲酸鹽類之檢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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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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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3年8月7日部授食字第1031302248號令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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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164件與規定相符(合格率89.1%)
不符規定之20件農產品均立即通知衛生局追查來源並副知農政單位,依法進行後續處理
附件: 20141030 103年8月市售不合格農產品之檢出情形及抽樣地點修2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