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誤信誇大不實廣告 瘦身不成反傷身
據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統計,101年度共監控食品廣告2,242則
其中查獲141則涉及違規
並以宣稱瘦身、減重食品廣告違規最多佔55.32%
按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
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情形
違反者,一經查獲宣稱誇大不實、易生誤解屬實,將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如宣稱醫療效能,則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
民眾選購食品時,應看清楚
1.是否有「食品」二字,如有「藥字號」就是藥品,不是食品。
2.有無中文標示,是否標示完整。
3.看清成分內容、品牌、廠商等。
4.如對產品之成分或標示等有任何疑問,應直接打電話向廠商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