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引用官方廣告 網拍化妝品觸法
衛生局上半年查出市內食品、化妝品各11件的廣告違規,宣傳管道主要是電視購物頻道及購物網站,而化妝品11件中有10件是民眾上網賣化妝品,引用官方廣告,不知已經違規,衛生局呼籲民眾應先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了解相關規定,以免觸法。
衛生局指出,食品廣告多因誇大不實,或用詞易生誤解而違規,情節以宣稱「減肥瘦身」為大宗,其次是「皮膚美容」及「豐胸」。如果產品取得健康食品認證(小綠人標章),即可宣稱具有經核准的保健功效,但把「調解血糖功能」寫成「預防糖尿病」、「不易形成體脂肪」寫成「減肥」等,都已越線,依情節輕重可處60至500萬元罰鍰。
另外,本地化妝品廣告違規的11件中,有10件是一般民眾自行刊登在網路上,但刊登藥品、化妝品廣告必須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廣告許可字號,許多民眾並不知情,自行引用廠商廣告,因此觸法。
小編評:因為原廠廣告也都違規阿∼顆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