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彙整公布2013年全台衛生局、檢警調及海關送驗的化粧品檢驗結果,共抽驗880件,其中51件不合格(5.8%),不合格原因以驗出甲醛、汞、苯等禁用成分28件最多;以產品區分,不合格率前3名為指甲油、眼部用和髮用化粧品,食藥署表示,違規廠商均已下架回收完畢,並依法移請檢調偵辦。
食藥署組長陳惠芳指,去年全台各機關送驗檢出禁用成分的化粧品,包括指甲油、睫毛膠、噴髮膠和美白去斑保養品等,其中以甲醛13件最多,另有3件美白去斑保養品驗出含重金屬汞(部分東南亞國家准用),長期使用恐皮膚返黑、傷肝腎,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另有10件抗痘、美白去斑等保養品,驗出含類固醇、抗生素等藥物成分,未經許可輸入或製造藥品視同偽禁藥,依《藥事法》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小編評:我才不買這些東西當母親節禮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