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食用豬油衛生標準草案

來源: 預告訂定食用豬油衛生標準草案


該草案範圍包括食用豬油之原料來源部位、一般性狀及酸價等之規定


要點如次:
一、本標準法源依據(第一條)
二、食用豬油之原料來源部位等規定(第二條) 
三、食用豬油之一般性狀規定(第三條) 
四、食用豬油之酸價規定,及應符合其他相關標準之規定(第四條)
食用豬油之酸價,應為 2.0 mgKOH/g fat 以下;惟經精製程序(脫酸、脫色或脫臭等)之精製食用豬油,其酸價應為 1.3 mg KOH/g fat 以下。其衛生安全,應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定之其他相關標準。明定食用豬油之酸價規定,及應符合其他相關標準之規定。


五、訂定施行日期。(第五條)


附件:  20150224 預告食用豬油衛生標準草案逐條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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