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專有名詞

【食用知識】舊規新法,專有名詞知多少?
什麼是非登不可?非追不可?
電子發票又是怎麼回事?
三級品管怎麼管?
近年來一連串食安風暴,不但動搖民眾信任,重創許多知名企業辛苦建立起的品牌形象,也讓今年台灣食品業的營業額減少177億元台幣,然而不僅內需市場造成損失,外銷市場也受阻,影響對台灣食品的信心。
政府為重拾消費者信心,‪#‎衛福部‬ 103年10月27日正式公告9大類別業者應建立食品及相關產品追溯追蹤強制上傳非追不可、強制使用電子發票系統,其中食用油脂業已自103年10月31日起優先施行,其餘業者亦依規定將於104年2月陸續實施!食安相關的專有名詞以及食安法令推動時間表已為各位夥伴整理好了!
・食安知識庫》http://goo.gl/7ChNYi

食品安全專有名詞

非登不可
  •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三項,訂定「食品添加物業者應辦理登錄」,適用對象:所有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輸入及販售業者。資料來源:衛福部食品衛生管理署

 

非追不可
  •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九條,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與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其產業模式,建立產品原材料、半成品與成品供應來源及流向之追蹤或追溯系統。
資料來源:食品追溯追蹤管理系統

電子發票
  • 為有效掌握食品原料流向,財政部推動食品業導入電子發票,促進業者上下游之進銷項與流程透明,讓民眾吃得健康、吃得安心。今年中秋連假,全國陷入餿水油風暴,民眾人心惶惶。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蘇俊榮表示,電子發票是將所有交易資料雲端化,業者及其上下游銷售流程透明化,如果能全面推動食品業導入電子發票,則可發揮事前預警及事後迅速追蹤掌握上下游業者的效果,亦即一旦發生食安事件時,可利用雲端上的業者交易資料,找出問題源頭及供應鏈並及時攔截貨品,甚至,食品安全主管機關也可透過業者進出貨「異常」紀錄,事先作出預警與因應措施,防止不肖業者之非法作為。
資料來源:財政部電子發票雲網站

 

三級品管
  • 依據食安法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四十一條,強制食品業者實施三級品管。
  • 透過一級品管(業者自律)、二級品管(機構驗證)及三級品管(政府稽查)等措施,使業者知法守法,擔負食品安全的企業責任。

 

資料來源:衛福部食品衛生管理署

 

想了解更多食安相關資訊
0800-888162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