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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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重點:
1.標示之內容變成營養八項喔:熱量、蛋白質之含量、脂肪、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之含量、碳水化合物、之含量、鈉之含量。

2.下列未標有營養宣稱之市售包裝食品,得免除提供營養標示:
一、飲用水、礦泉水。
二、包裝之生鮮水果、蔬菜、家畜、家禽和水產品。
三、沖泡用且未含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物之茶葉、咖啡、草本植物等。
四、非直接食用之調味香辛料(八角、花椒、滷包等。)。
五、鹽及鹽代替品。

3.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食品及即食食品(,如盒餐、三明治、飯糰、節慶菜餚、沙拉、截切蔬果等。),不適用本標準。

4.自旨揭標準實施日起停止適用本署九十年九月十日衛署食字第○九○○○五七一二一號公告「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九十六年七月十九日衛署食字第○九六○四○三九二三號公告修正「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及一○一年八月九日署授食字第一○一一三○一三八五號公告修正「應標示營養成分及含量之食品類別」

 


新聞稿有提及新草案與過去的差別:

修正重點為:
1.增列「」之含量為強制標示項目。

2.修正反式脂肪(酸)定義:將現有定義「食用油經部分氫化過程所形成的非共軛式反式脂肪酸」,修正為「食品中非共軛式反式脂肪(酸) 之總和」。

3.整併營養標示格式:將現行「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中之5款營養標示格式簡化為2款,保留現行營養標示規範格式之格式(三):以「每一份量(或每份)及每100公克(或毫升)」並列標示,及格式(四):以「每一份量(或每份)及其所提供每日參考值百分比」並列標示方式,標示包裝食品之熱量及營養素含量。

 


來源: 水果奶昔藏危機!糖量比1罐可樂多

所以需要有營養標示是這個原因啦!

英國《Which?》網站自行調查市面上的奶昔商品成分後發現
1罐奶昔就有30公克的糖,比1罐可樂(26.5g)還要多

看清楚營養標示很重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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