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鴻樟:食安不可能只靠行政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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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個食品藥物管理局,我們則是食品藥物管理署;前者有二萬五千多名人員,光是法規部分就有四千多人。食管署編制只有五二七人,食品部門只有四十八人。不管那個國家,藥物食品項目繁多。美國的食品安全依賴靠廠商依照規定自主管理。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要管的食品藥物不會少於美國,憑食品部門不到五十人的人力,例行作業就五花八門,光是管法規都忙不來,怎麼能去查核?進口食品光是文書工作就忙翻了。我的一位台大博士畢業生,約聘到當時的食品藥物管理局,處理進口食品業務,做兩個星期就吃不消,辭去工作。

我曾擔任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審查委員四年,也擔任過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諮詢委員近十年。擔任食藥局諮詢委員期間,多的時候每個月要審查三、四件食品案子。局裡的人員應付這些就已經夠忙。局的實驗室人員和美國相比,真的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立法院修正過的「食品安全管理法」的警戒作用能發揮多少效力,也有待考驗。我們該如何以最少的人力做好食安?這裡提出三點建議:

第一推動自主管理及申報制度。執行多年的醫療院所感染廢棄物申報,運作得很好,可以借鏡。食藥署可以修訂食品業自主管理辦法,規定業者各自行制定食品原料品項來源、成分、處理、成分分析等品管及產銷內容,經審核後,定期申報地方主管單位。因此需規定大型企業各自有實驗室檢測設施,申報品管內容。

自我管理也可用在連鎖店,大量生產小吃成品的業者,例如飲料的原料供應商、小吃原料、蔬菜、魚丸、水餃等小吃成品供應商。申報資料建檔,必要時才抽查檢視。

第二定期召開食品衛生研討會,邀請業者和學者講述食品品管議題,供各界檢視。這個建議多年前就討論過,但不曾執行。如果執行了,定期邀請業者在研討會報告品管,經各界檢視,相信有制約作用。

第三擴大食品安全調查計畫。食藥署過去做過多次全國營養調查,最近幾年做過國民總膳食防腐劑及農藥攝取量調查。應該將調查工作推廣到食品製造及成品調查,每年研擬調查內容,委託學界或民間機構執行。

小編評:個人覺得很多事情,不是自主管理做的起來的,畢竟這個機制是建立在"廠商誠實,不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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