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陸網售食品若出包 網站須連坐
大陸中央頻出重拳整頓食品安全,近期又祭出嚴苛法令展現決心。根據最新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未來販售食品的網站,一旦食品出了問題,可能得負「連坐」責任,「先行」賠付。新法上路後,大陸民眾常使用的淘寶、京東商城、1號店等網站首當其衝
也就是說,未來消費者在網站上購買食品出了問題,該網站須負起連帶責任;且在調查核實前,網站必須先出面賠付消費者,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為懲治黑心商人,草案並規定最低額賠償制度,若生產或銷售不符合食安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可要求賠償購物損失,還可向廠商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賠償金額不足1千元者以千元計
連結:食品安全法全面“升級” 網路交易納入監管
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于日前下發。新規增加了食品網路交易監管制度,叫停了嬰幼兒食品貼牌分裝等行為,並大幅提高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在原有食品安全法的基礎上新增了對食品網路交易的監管制度。首先,規定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其次,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履行規定義務,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並先行賠付。這意味著,消費者在網路交易平臺購買了具有品質問題的食品時,除了網店經營者以外,網路平臺也要負連帶責任,並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付,以保障網購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增加了對嬰幼兒配方食品企業監管內容,並對應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儘管國家食藥總局尚未出臺《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3版)》,但是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已在大法的框架下,將對嬰幼兒配方奶粉等相關食品安全提到了重要位置。
一是增加了禁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二是規定國家對嬰幼兒配方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提出,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應當將生產原料、產品配方及標簽等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不得以委託、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
貼牌,即所謂的代加工,指一家廠家根據另一家廠商的要求,為其生產產品和產品配件。乳業專家宋亮告訴記者,在嬰幼兒食品領域,品牌商把配方和生產要求提供給代工生產的廠商,然後購買代工廠商生產的食品,銷售給流通領域獲得利潤。該模式的缺點是品牌商缺乏對代工廠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監管。
小編評:大陸真的走在法律創意的前端啊!!!!
連結:網購食品存諸多監管盲點 立法關緊網購食品“安全閥”
張雲雲建議,江蘇是網購的熱門地區之一,應該率先通過立法嚴格準入,推行食品安全集約化監管,其中明確經營食品的網店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後方可經營,將“網絡食品銷售者”列入法律監督范圍。在行政監管層面上,建議由政府建立一個網絡食品監管平臺,增加網絡巡查頻率,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消滅。
小編評:網購食品的管哩,始終找不到一個好的對策。
連結:網購食品安全日益受重視
去年送審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在原有食品安全法的基礎上新增了對食品網路交易的監管制度。首先,規定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其次,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履行規定義務,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並先行賠付。
小編評:這篇新聞請點開看,後面有提到”舌尖上的中國”如何結合網路銷售及安全管理,大家可以看看大陸節目網站如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