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果蔬汁強制標示延2年 立委質疑護航
衛福部把已完成公告的果蔬汁標示規定壓著,要等米粉和乳品全部完成公告程序,最快兩年後、一○四年七月一起實施。立委林淑芬質疑衛生福利部遲一天將新規上路,就是多一天罔顧民眾健康、護航食品業利益
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表示,目前乳品已有標示原則,供業者「自願標示」參考,但並未全面強制標示。上述三項食品的標示規定,屬於關於營養與過敏原標示的全面檢討的一部分,原訂全部一起於一○四年七月一日上路,所以都還沒有實施
立委罵完了…結果
牛奶果汁成分標示 擬提前上路
米粉沒有米,蔬果汁不夠純,牛奶含額外成分,衛福部已預告或草擬標示,實施日期卻未定,立委今天要求兒童常吃食物應提早實施
衛福部長邱文達表示,將會加速法規作業流程,研擬提前公告實施
現有乳品標示原則,食藥署正準備把「乳品」標示原則改為成分標示事項,這個月底就會預告,預告2個月後可訂公告「實施日期」;另外,米粉標示規定今年7月已預告,尚待公告實施
接下來要改營養標示, 過敏原標示, 成分標示, 要把食品添加物列清楚
看來食品業者包裝會改的沒完沒了…
市售食品名稱和內容物名不符實,果汁不純、米粉沒米、鮮乳含奶粉、鮮奶油等其他成分…,食藥署近期也陸續公布果汁、米粉、乳品等食品標示草案,原訂104年7月上路,現擬提前實施;食藥署也重新規範食品營養標示,未來包裝食品將強制標示「含糖量」;若食品含蝦、蟹、芒果、花生、牛奶和蛋6大國人常見過敏食物,包裝要加註警語。
小編評:這則新聞把一堆法案混再一起談,品名標示規定、新版營養標示、過敏源標示是三個完全不同方向的法案,怎麼混在同一篇新聞之下呢?
原訂兩年後才上路的乳製品、蔬果汁、米粉標示規定,都將提前一年、於明年7月上路
黑心油品案爆發後,朝野立委強烈要求乳製品、蔬果汁飲品標示提前上路,食藥署因此宣布,乳製品、蔬果汁飲品以及米粉標示規定,都將提前一年於明年7月上路,葉明功並強調這已是「在世貿組織(WTO)規定下最快的速度」了
小編OS: 政策要快就可以快, 包裝花點錢也還是能快快改
但改了, 會有配套稽查?確認大家都做對了嗎?
來源: 公告修正「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相關業者應於103年7月1日起依循辦理
為及早提供消費者完善食品標示資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3年3月3日公告修正「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規範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應依果蔬汁總含量標示原汁含有率及相關醒語。該規定之生效日期由原公告之104年7月1日調整至103年7月1日(以製造日期為準)。
本規定適用外包裝標示敘及果蔬名稱或標明果蔬圖示(樣),且直接供飲用之包裝飲料。重點包括:
一、 果蔬汁總含量達10%以上者,需標示原汁含有率;且始得以果蔬汁為品名,若為綜合果汁,需於品名或包裝正面明顯處揭露該產品為綜合之意義。
二、 果蔬汁總含量未達10%者,應於外包裝正面處顯著標示「果(蔬)汁含量未達10%」,或直接標示原汁含有率。
三、 未含果蔬汁者,應於產品外包裝正面顯著處標示「無果蔬汁」;如品名含果蔬名稱,應於品名中標示口味、風味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