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拒公布配方 可口可樂險退出台灣
經建會昨天表示,國內法規限制經常引發外商反彈
反彈廠商:
1. 日前我國因食安爭議修法要求食品必須公布所有添加物,可口可樂因為配方仍是「全球機密」,一度考慮退出台灣市場
2. 進口商同業公會反映我國要求香料全數標示、與國際規範不符,造成進口品無法入關
3. 業者反映,標示製造商屬於揭示商業機密的一部,恐難辦理: Costco(好市多)自有品牌kirkland與許多大廠合作,但從未對外公布製造商
4. 公開標示? 國內泰山、義美、統一等食品大廠也紛紛批評這是「不可能的任務」~義美主管直言,以咖哩粉為例,混合二十幾種原物料,怎可能解開標示?
小編OS: 小編飯不能不吃, 碳酸飲料卻不是必要, 政府應尊重廠商的選擇, 廠商也該盡力配合政府的規定!
製造商有沒有強制標示的必要性?以小編的想法覺得還好耶, 製造商與品牌商至少標一個就好了, 出事情由產品外包裝可以找到的那個廠商負責(通常是擁有該品牌產品的廠商), 而不願意公開製造商的廠商, 法規應該是規定出包了必須可追溯並強制公開問題製造商即可, 說實在的, 如果是製造端出包了廠商會不供出製造者嗎?!
有誠意的廠商就乖乖的把製造商標示出來, 讓消費者能透過資訊公開, 自由選擇標示完整的商品, 藉此鼓勵好的廠商囉!
食品添加物的完整標示就比較複雜, 比較讓人頭痛了, 產官學+消費者公益團體應該還要好一陣子才能取得共識吧!
食品衛生管理法去年6月重新修法,其中第22條中明確規定,自今年1月起,不論單方、複方添加物,都由廠商自願登錄制改為強制登錄,未進行登錄者,今年4月1日起不可製造或輸入,10月1日起不得販售。此外,強制標示製造商也將在6月21日公告後上路,顯示衛福部打擊黑心食品的強烈決心。
知名量販商Costco(好市多)表示,其自有品牌Kirkland與哪一間製造商簽訂合約,屬於商業機密,無須對外公布。且製造商在市面上另有其他知名品牌,不願意被公開,難以遵循食管法要求。
而可口可樂公司也指出,衛福部公佈的食管法施行細則中,要求應標示所有內容物成分,但「可口可樂」的成分在全球各地皆是商業機密,如依照衛福部標準,需要公布可口可樂的配方,可口可樂只能選擇放棄台灣市場。
對此,行政院長江宜樺在15日的政務會談聽取經建會報告「良好法規實務」(GRP)時,雖並未直接指示如何化解食管法修法爭議,但要求各部會依照國際標準制定新法規,衡量社會與經濟面衝擊,並落實公眾諮詢,避免讓外商質疑我國設下技術性貿易障礙。
小編評:江揆最終指示:符合國際法規為主。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5)天強調,一切依法行政,除非可口可樂不在台灣設廠生產,否則可樂裡頭加了什麼添加物,仍得一一揭露。
但簡化標示僅限於食品成品,蔡淑貞說,若可口可樂在台灣生產,勢必得從國外母公司進口香料,依修法法規,進口的香料屬於「食品添加物」是原料,報關時仍須揭露內含成分,否則就不准進口。
除非可口可樂成品未來全部直接自國外進口台灣,否則若想在台灣生產製造,其視為全球機密的百年配方,就得乖乖攤在陽光下。
小編評: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如果企業因食管法修法,會有食品配方機密會洩漏的問題,無法在台灣立足,想走就走吧!」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陳智義說,複方添加物也需進行查驗,只要添加物配方與比例受到官方檢驗與保護,民眾的健康才有保障,消基會17日公佈立委修改食管法的立場調查結果,竟有51名立委不回應是否加開臨時會。
《食管法》的延宕,是因部分立委主張複方食品添加物的查驗登記及公開標示,將增加業者成本,甚至洩漏「食品配方的商業機密」,業者揚言國外飲料大廠可能因此退出台灣市場,才會增添修法變數。
食管法爭議條文21條指出「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其製造、加工、調配、改裝、輸入或輸出,需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文件。」經修改後,部分立委希望提案修改,「複方添加物也需進行查驗登記及登錄制度。」食藥署日前建議,國際上均無添加物查驗登記制度,執行恐有困難,也難與國際接軌。
小編評:有一好沒兩好,嚴刑峻法保障食安,但這樣一來,以後台灣吃MIT食物就好了,都不用進口啦∼光是貿易障壁就被世界各國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