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食品標章俗稱「小綠人標章」,有小綠人衛署健食字第A000000號喔∼
最近健康食品政令宣導新聞也挺多的。
來源: 錯把健康食品當靈丹 難免錯誤期待
健康食品主要功能為補充日常生活中不足的營養
北市聯醫和平婦幼院區藥師林敬庭指出
有些民眾將健康食品當成藥物,難免有錯誤期待
且即使是食品,過量仍有可能會造成難以挽回的嚴重副作用
內文說的很多, 其實最重要的是飲食均衡
其實很多醫生也說, 飲食均衡的話, 是不需要吃那些健康食品或營養補充品的
天然ㄟ~尚好啦~
一般民眾於日常飲食之外,可能為了保養或補充營養等需求,去購買相關食品,而這些產品,常常被誤冠上「健康食品」的名號,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消費大眾,自88年「健康食品管理法」上路以來,「健康食品」已成為法律名詞,需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許可,才可以稱為「健康食品」。依健康食品管理法之定義,「健康食品」係為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具該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為目的之食品。
一般坊間所謂的「營養保健食品」、「機能性食品」等產品,可能採用類似於健康食品之產品成分,但這兩者有何不同呢?以食品本質而言,兩者成分或許相同,不同之處在於,健康食品係經過產品安全性、功效性評估試驗,即產品本身經過科學驗證其「保健功效」,依建議攝取量,係安全又有效,並對產品的品質予以嚴格把關,以確保核准的保存期限內之產品有效性。坊間其他類似產品,產品未經科學實證,僅能當一般食品販售,依一般食品管理,廣告及標示不得有不實、誇張、易生誤解及醫療效能之情形,若產品涉及健康食品保健功效宣稱,還會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論處。
對於核准通過之「健康食品」須於產品包裝標示「健康食品」字樣及(小綠人)標準圖像、許可證字號、保健功效敘述等相關規定項目,核可產品資訊並公布於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首頁 > 整合查詢中心 > 食品 > 核可資料查詢 > 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之健康食品資料查詢)。食藥署再次強調,健康食品本質仍屬食品,並非藥品,亦無治療疾病或瘦身減肥的作用,若身體有任何不良狀況仍應循正常醫療管道診治,亦切勿自行食用誇大功效或療效產品,以免花錢又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