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新制,「活體海鮮」難進口;業者反彈,將重新修法

連結:農委會新制 「活體海鮮」難進口

目前活體貨品進口採購模式,由業者向外國下單,外國廠商出口後,再由國內報關即可,不過農委會卻在5月底公布要點,6月28日起,業者需要向動保處提出「活體進口申請」,動保處再將申請書送交漁業屬核准,最後業者向國外下單報關,首次輸入作業高達40天,第二次以後也要2~3天,如此一來,活生生的進口魚蝦蟹貝類,早就死光光。下游海鮮料理店一片哀嚎,未來可能進不了活體新鮮食材,客人只能吃冷凍海鮮,甚至吃進防腐劑。

連結:我找不到原始法案…QQ

 


連結:海鮮進口須審核 農委會挨批

《蘋果》接獲民眾投訴,農委會在6月18日突然公告實施「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核要點」,凡進口野生活體動物都必須向農委會申請,其範圍包含龍蝦、蟳類等海鮮,甚至觀賞魚也歸類在其中。由於當日公告當日實施,讓海關、報關行及進口業者措手不及,農委會也因此挨批。

由外外界批評聲浪高,目前農委會已取消6月18日公告的規定,養殖、觀賞、食用三大類的海洋生物進口不須申請核證,不過農委會內部正針對相關辦法進行討論。

小編評:喔喔喔喔,不是說五月底的公告嗎?又變成六月中的了?找了農委會網站還是找不到啊???

 


連結:野保法修正7天就作廢 農委會太荒唐

農委會六月十八日修正公告《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核要點》,要求進口養殖、觀賞、食用水產物種,都須比照野生動物逐一申報審查,未料遭進口貿易商和餐廳業者大反彈,包括龍蝦、大閘蟹、帝王蟹、象牙蚌等產地國駐台外館更向農委會施壓表明此舉是「貿易障礙」,農委會不敵壓力,一週後又緊急將新規定廢止。立委昨質詢時痛批農委會荒唐,要求對負責官員究責。

養殖、觀賞、食用的水產物種,依過去慣例是在首次輸入時,通過對我國環境生態的影響評估審查後,業者再輸入相同水產物種,即不需向農委會申請同意即可放行;但此舉三年前遭監察院糾正有違母法,糾正文指《野保法》並未放寬只需審查一次,要求農委會需修正相關法令。

漁業署長沙志一表示,當農委會按監察院的要求在六月十八日新要點公告上路,第一天漁業署就收到兩、三千件業者申請審查,業務人員拚命趕做審查;有許多貿易商、餐廳業者甚至透過加拿大、日本、紐西蘭等駐台辦事處抗議說:「全球沒有國家這樣做,恐造成貿易障礙」,因此農委會才會停止實施該要點,並重新評估修正。

立委丁守中昨質詢農委會時則痛批,政策朝令夕改、太草率!農委會修法修了一年半,才訂出審核要點,卻未把相關產業的作業程序及需求先考慮進去,導致六月十八日公告新制,一週內又廢止,回到原點,「荒唐!荒唐!」要求陳保基對官員究責。


小編評:又要重新修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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