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其他國家的食品摻雜基改食品原料容許率,韓國僅有3%(非基改原料比例須超過97%)、澳紐1%(非基改原料比例須超過99%)、歐盟更低,只容許0.9%(非基改原料比例須超過99.1%以上),相較之下,台灣標準明顯過於寬鬆。
年初立委田秋堇曾召開記者會表示,我國應比照歐盟高標準,保障消費者權利,衛生署福利部則指出,今年6月已將修訂重點包括「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等3草案,擴大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實施範圍,將現行包裝食品擴大至食品添加物及散裝食品;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非有意摻入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降至3%,預計自105年1月1日起依對象及品項分階段施行,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給予消費者選擇的自由。
小編評:台灣現在修法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非有意摻入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降至3%,已經接近外國囉。

小編評:這張圖就是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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