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今(20)日表示,有鑑於年節將至,國內食品餐飲業製備年節菜餚,使用藥食兩用中藥材之需求量增加。為了確保年節食品之食用安全,該局持續針對菊花與枸杞子逐批查驗,另針對烏梅乾、白木耳、薄荷、芡實、乾百合、蓮子、山藥、龍眼肉、八角茴香、小茴香子、絞股藍、山楂、黃精、砂仁、草荳蔻、肉豆蔻、紅棗等藥食兩用中藥材採加強查驗管控。
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自101年11月迄今,於邊境輸入查驗,檢出1批乾百合、1批山楂及2批枸杞子不符合我國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標準,不合格貨品皆須退運或銷毀,未進入我國市場。
藥食兩用中藥材,在進口時必須符合我國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衛生標準,該局將持續加強邊境查驗,以維護民眾之食品安全與健康。
年節將至,許多食品餐飲業製備年節菜餚,使用藥食兩用中藥材的需求量增加,為了確保年節食品的食用安全,食品藥物管理局(以下簡稱食藥局)持續針對進口菊花與枸杞子於港埠邊境逐批查驗,並針對進口烏梅乾、白木耳、薄荷、芡實、乾百合、蓮子、山藥、龍眼肉、八角茴香、小茴香子、絞股藍、山楂、黃精、砂仁、草荳蔻、肉豆蔻、紅棗等藥食兩用的中藥材,亦加強查驗管控。
目前衛生署中醫藥委員公告可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共有215品項,藥食兩用中藥材,在進口時必須符合我國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標準。食藥局為了保障國人之食品衛生安全,在邊境持續針對藥食兩用中藥材採加強查驗管控,不符合我國食品衛生安全標準的貨品皆須退運或銷毀,不得進入我國食品市場,以維護民眾之食品安全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