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增訂偽健康食品罰責 罰款避刑責形同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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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將提案修訂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六條第二項修正案,對偽健康食品增訂處以新台幣五萬到廿萬元的罰款。承辦案件主任檢察官也大聲疾呼,這個修正案如果通過,等於是讓非法製造、廣告販賣健康食品犯罪行為實質上除罪化;從逃避刑法變成了罰款了事,台灣勢必淪為非法健康食品的天堂。

 


這則新聞中提到:例如某家號稱可以幫助發育青少年轉骨的偽健康食品,經專家證實,甚至可能導致女性早熟。而這家業者一年內共被衛福部罰了卅五次,業者依然照賣不誤,因為扣掉罰款,業者還是大有賺頭。

連結:「等大人」8人遭起訴 代言徐乃麟躲一劫

苗栗地檢署調查,環生震達兩家公司,涉嫌透過教授和中醫師,用假資料、假研究報告,為「等大人」、「起陽籽」等產品背書,誇大不實功效,還找來藝人徐乃麟代言。檢察官起訴8人,要求被告繳交不法所得1億5千萬,換取5年緩刑,而徐乃麟因為只代言一次,而且事先不知道,代言的商品誇大療效,檢察官決定不起訴。

增高產品「等大人」,涉嫌誇大具有長高療效,苗栗地檢署起訴8人,代言人徐乃麟逃過一劫,沒有在被告名單之列。但環生董事長于學釗,遭求刑2年,震達董事長何修榕,求刑1年6個月,朝陽科技大學陳耀寬,求刑1年6個月、中醫師黃章彥求刑1年,檢方也請院方要求被告等人,繳交不法所得1億5千萬元,以換取5年的緩刑。

我猜應該是在說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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