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解凍肉、冷藏肉 5月起強制標示
端午節即將來臨,豬肉需求量大增。農委會為區隔國產與進口豬肉,5月起將強制規定8大量販通路及超市賣場,強制標示「解凍肉」或「冷藏肉」,業者若無明確標示,農委會將依《消保法》裁罰,最重可罰150萬元
之前是雞肉要強制標示, 現在連豬肉都要囉!
「冷凍」雞肉須標示加註,三月抽驗,不合格率56%
連結:冷藏解凍豬肉 5月起須標示
農委會今天宣布,5月起生鮮賣場銷售的豬肉應標示冷藏或解凍肉,5月16日起將展開稽查,未標明者將依法辦理。
為落實管理市售冷凍(藏)肉品,農委會今年 3月起要求生鮮賣場販售雞肉時,應標示冷藏或解凍肉,自5月起開始,將擴大適用至豬肉產品。
農委會表示,若有未標明者,CAS驗證產品將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24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非CAS驗證產品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規定,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依同法第58條處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小編評:剛剛仔細看這則新聞,發現是用消保法開罰,真是太詭異了!